苏州高新区综合保税区获得国务院批复设立
2010-8-30 10:35:59 苏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大 中 小】
8月25,“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苏州高新区综合保税区的批复”正式下发到苏州高新区。经国务院批准,苏州高新区将建综合保税区。这是全国首家通过“信息化围网”技术来进行监管的国家级综合保税区。批复中明确:同意整合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苏州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后设立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
记者了解到,苏州高新区年进出口总额占全国近2%,目前,区内共有1000多家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年进出口超10亿美元的企业有4家;超亿美元的企业有34家;1000万美元以上的进出口企业有176家。
高新区自开发建设以来,海关直通式监管点、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中,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总体规划面积2.7平方公里,共有42家企业开工投产,项目总投资25.8亿美元,2009年实现监管货值168.3亿美元,经济总量排在全国出口加工区前列。苏州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规划面积83.82万平方米,截至2009年,共建成仓库21万平方米,集装箱堆场和停车场8万平方米,以及所有市政基础设施和监管设施。 2009年,中心完成进出口监管货值217.17亿美元,货运量50.67万吨,报关单量 25.38万票,同比分别增长55.88%、19%和127%。自2006年封关运作以来,中心不断拓展业务功能,积极探索现代物流配送“VMI”模式,取得了极大成功。目前,中心有新宁、大田、华伟、飞力、中外运等45家知名物流企业入驻。预计2010年全年,中心可完成进出口监管货值300亿美元,货运量70万吨,报关单量35万票。
综合保税区的设立,将通过统一业务运行模式、物流监控设施、业务协调机制、人力资源调配以及信息平台建设,使区内直通式监管点、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使用统一的关别代码,在同一场所实现通关,大大提高区域通关效率和监管资源使用效率。
综合保税区的设立,还可实现加工区与保税物流中心的无缝对接,扩大特殊监管区域政策优势,通过将两区合二为一,一方面将使相互的物流配送关系从现在的两区之间变为将来的区域内部,从而降低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冲破现有出口加工区与保税物流中心间功能定位和载体规划的限制,实现两区的政策叠加、功能互补。以特殊监管区域内更完善的各类功能设施来不断满足企业拓展新业务的需求,进区内加工贸易企业的转型升级,更好地营造成本洼地,承接总部经济的转移。
记者了解到,苏州高新区综合保税区总面积为3.51平方公里,主要分为三大功能区。即:口岸作业区、保税物流区和保税加工区。口岸作业区规划面积约0.11平方米公里,主要用于区域的进出口通关和检验检疫现场。保税物流区面积约0.7平方公里,主要用于发展VMI和DC等保税仓储业务。保税加工区面积约2.7平方公里,主要用于发展加工制造、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等。
目前,经国务院批准的“综合保税区”全国有11个,江苏省的3个全部在苏州。由于高新区综合保税区是高新区出口加工区及南区与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所在的3个点合并建立的,打破了过去统一用铁丝网、围墙等围起来的“综合保税区”概念,将实施综合管理系统、全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卡口联动放行系统、途中监管系统等四位一体的海关监管体系,实现“信息化围网”。同时,由于“综合保税区”紧贴高新区外企厂区,将会更有利于这些企业货物的进出。
(编辑:小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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